美不是一种需要,只是一种欢乐。她不是干渴的口,也不是伸出的空虚的手,却是发焰的心,陶醉的灵魂。
——题记
我又做了那个梦。
我再次置身于那个和现实如出一辙的孤独的场景,弹着那首练习过无数次的奏鸣曲。我可以预见接下来那个致命的错误,我反复地提醒着自己:不能出错……不能出错……可我的手指还是不受控制地在第二小节弹下了错音,至此覆水难收。无助的感觉席卷着我,恐惧包围着我,舞台顶上的白炽光炙烤着我。我周身的血液因为这些感觉而沸腾,愤怒地在我的体内啸叫着……
为什么我明明置身于茫茫黑暗中,却能看到评委的眼光是那么的犀利,观众的表情是那么的冷漠,父母的眼神是那么的失望?
我仿佛落入了一个无尽的深渊,不停地坠落……坠落……
手机响起的铃声吵醒了我,在迷蒙中我看到了妈妈发来的消息,问我卖琴的事情考虑得如何了。
一瞬间,我从睡梦的混乱中脱离,回到了现实。
我起身走到客厅,静静地看着那架有些年岁的珠江牌钢琴,午后橘黄色的日光洒在她身上,给她镀了一层温柔的光。她的身上披着与自己十分相配的黛青色钢琴布,边角上的流苏随风晃动——那是小时候的我仔细量着她的尺寸,认真选着布料,又送去裁缝铺做成的一条钢琴布。
我学琴几年了?脑海中无数场景一幕幕划过,我掰着指头数着:一年……两年……三年……
如果我还有坚持学琴的话,今年应该是我学琴的第十年。
回忆总在要分别时更加汹涌,正如我现在要与她告别。
我算是最早一批学琴的孩子。很多年后的我回忆着初识钢琴的那天,都只记得那天是如此平凡——六岁的我牵着妈妈的手走在街上,路过一家琴行。透过琴行的玻璃窗,我看见了一位弹琴的女孩,她穿着洁白的裙子,手指飞快地移动着,整个人陶醉在音乐中。
我从未见过她的脸,可我觉得她好美。
也许是看我伫立着,久久不能离去。妈妈以为我是对这架能发出声音的大东西感兴趣,拉着我的手进了琴行。在老师的陪同下我试着触碰了钢琴,我被她的神奇所吸引,觉得好玩地笑了。
妈妈问我:“想学吗?”
我点头,脑子里浮现的是那个美丽的白裙女孩。
我也会像她这样美吗?我憧憬地想着。
从此我开始学琴。我记得刚开始时学习时手指短小的我还不能跨过五个琴键,只能吃力地弹着十分简易的曲子;我记得每次幼儿园放学后我独自走到琴行,在狭小的琴房中从太阳西斜练习到一轮明月堪堪地挂在枝头上;我记得第一次弹奏完整曲子时,我在琴行里和老师朋友们庆祝,心里是满溢的幸福;我记得弹奏那首《小步舞曲》时,我总闭着眼睛想象跳舞中的少男少女们,想象着他们活泼地踏歌起舞;我记得我拥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,当时的我兴奋地打电话给同学,同学们都跑来我家新奇地看着她,抚摸她……
那时的我是如此肯定,我喜欢弹琴,喜欢音乐。我喜欢的不是她的昂贵和新奇,我也不以简单的拥有她为傲。我爱的是弹奏她的感觉,爱她带给我的欢乐,爱她带给我的幸福,爱她给我带来的对音乐的感动。弹奏她的时候,我总会感觉自己生出了另一个灵魂,那个灵魂是完完全全干净的,它是音乐的孩子。是音乐用我的期待和美丽孕育出的。
逐渐地,我的手指可以跨过七个琴键了,我长大了,也逐渐成为了同龄人琴技中数一数二的。我开始在琴行大厅练琴,成为琴行的骄傲。练琴时的眼角余光中,我注意到人来人往中有人为我而停留,像当年小小的我为那个白裙女孩停留一样。
在他们眼里,我是否也像那个白裙女孩那样美呢?
我也像当年那个女孩一样,弹琴时身体会随着音乐摆动,仿佛是音乐海洋中的一株水草。如今的我知道,这样的摆动是一种感觉,它不是学习而来的。
这是对音乐的感觉,它发自内心,来自灵魂。
那段时间里,我在学校的音乐课里应老师的要求示范演奏,又在不少钢琴比赛里崭露头角,获得了不错的名次,成了街坊邻居中无人不知的小才女。
我就这样“名动”了一时,却没有“名动”一世。
很快,给孩子学习兴趣爱好的春风吹绿了小城的家家户户。琴行里多了很多我认识的同学,也兴起了我从未见识过的风气:学琴第一年考三级,第二年考五级,第三年……是我瞠目结舌的“速成”速度。
最令我尴尬的是,我那时学琴已有五年,却从未考过级。
“为什么一定要考级呢?”我问新来的同学。
她理所应当地说:“当然是为了证明自己啊!”
我不解地问:“考了级就能证明自己吗?”
“当然了!你学了这么久都不考级,岂不是白学了?”
我喜欢音乐,喜欢钢琴,所以学习它,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吗?无论是古典乐曲也好,流行乐曲也好,我想学习我喜欢的曲子。弹奏曲子,穿越时空,体会到作曲者所感受的喜怒哀乐,看到他所看到的,听到他所听到的。将从这些感觉弹奏出来,让人触动,这才是我眼中能力的体现。
琴行里我从前的老师和伙伴也走了七七八八,新来的老师和我说:“你学了这么久,就直接考五级吧,把考级曲目练一练,明年和下一批考级的学生一起考。”
我在无奈中妥协了,从此以后,琴行里充斥着三级、五级、八级、十级的考级曲目,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初学者弹奏那首《小步舞曲》,可这首曲子是我和其他伙伴的入门必学曲。
好不容易熬到了考级证书发下来的那一天,我终于松了口气,在当时学琴者见面就问:“你考了几级?”的时期,我总算是避免了尴尬。但在这问题后随之而来的又是另一个问题:“你考的是国内的还是英皇?国内的啊,国内的没什么水平,要考英皇。”
在失望之余,我学琴的兴趣大减,转了琴行,辗转了多处也没有找到稳定的学习的地方,最后随意找了一家离家里近的,却依旧是那样考级、比赛之风盛行的琴行。我看着最初的琴行美好的模样渐渐远去,大多数学琴的人变成了为了一纸荣耀而疯狂角逐的模样,心里想念着不知在何处的曾经的师友,他们是否保持着初心,又还是像我这样痛苦地沉沦呢?
在我学琴的第七年,我参加了那场让我彻底惨败的比赛。那首被我弹过成百上千遍的奏鸣曲,却被当时的我弹得支离破碎、七零八落。我从第二小节开始出错,随后就对自己的手指失去了控制,脑袋一片空白,就连评委不耐烦的按铃声也没有听到。
我彻底迷失了,我不知道学琴的意义何在,我已经很久没有那种欢乐的,使我的灵魂燃烧的感觉了。
所以我放弃了音乐,那次比赛后我僵硬的鞠躬,仿佛也是对我学琴生涯的谢幕。
上了初中后,寄宿制的学校和繁忙的学业成为了我逃避钢琴的借口,可这样的借口终究只是在骗我自己,我只是不愿意面对她。我对钢琴的期待与美丽消失了,我成为了贫瘠的土地,干涸的河道。我甚至变为了和之前截然相反的人,我没有主动提起自己学习过钢琴,也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弹过琴。我没有坚定地热爱她,在这过程中我的心游离了,这是对她的不尊重。我失去了她,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像那位白裙女孩那样美了,没有音乐,没有钢琴,我也没有了美丽的理由。
我也无数次挣扎着想要面对,可当我发现自己对五线谱的记忆也愈加模糊,我才彻底崩溃。对于一个学习钢琴长达七年的人来说,不懂看五线谱是何等大的侮辱。我在最深的心底发问,为什么曾经的骄傲变成了如今的不堪,为什么曾经的最爱如今却要舍弃?我不解,也不甘心。
就在这样的挣扎中,我长达三年没有碰琴,黛青色的钢琴布上已经落灰了。
妈妈也提了卖琴的建议,大家都觉得我不会再弹琴了,就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失去了信心。
我最终答应了卖琴,回头望她时,却发现还是不舍。可是我不想她的归宿是这样——要在一个不再响起琴音的家里度过几十年。小时候我弹奏她的时候,她像一个慈祥的老人伸出腿,屈起膝盖,让我坐在她的大腿上;而现在我长得比她高,她也更老了,我望着她时,她也慈悲地望着我。我该如何在这样的目光下开口,说我曾经真的很珍惜你,可我现在却要卖掉你?
卖琴的消息已经放出,我又陷入了挣扎的等待,而我在等待的过程中,却等到了一线生机。
最初琴行的朋友约我出来聚会,在此次聚会中,我们一起合奏了一首曲子。由于我已经太久没弹钢琴,只能拿着口琴和他们合奏。可在和朋友叙旧的过程中,我才得知如今的我触碰音乐时依旧还是从前的模样。
我将信将疑地走到钢琴面前,坐下,凭着记忆弹奏着那首幼稚的《小步舞曲》。这里不是舞台,我亦没有穿着华丽的礼服,可是我还是感觉自己是美丽的,这是我这三年从没有过的自信的感觉。我陶醉在音乐之中,我的身体不自觉地跟随音乐的感觉晃动,我感到身体里的一部分在慢慢复苏、觉醒,好似一棵枯了已久的树木又在此刻冒出新芽。我感觉到曾经那个对音乐执着的我又回来了,那个美丽的我又重新回来了。我要找回音乐,不仅仅是因为我需要它,而是为了那一瞬的快乐,也是为了我为它而陶醉的灵魂。
我总是为从前我对学琴这一理想的动摇而感到羞耻,殊不知青春本就是在迷茫中寻找自我的过程。我厌恶的不是钢琴,现在的我,也像从前的我那般热爱她。我只是讨厌以考级证书和奖状来定义我对音乐的爱。音阶是作为弹奏技巧而必须练习的,前人所作乐曲的美妙亦是我应该学习和欣赏的,它们可以成为我学习的工具,却不能作为评判我热爱的标准。数学中的角度可以度量,美术中的色彩可以被划分,可对音乐的爱是无法被这样生硬的定义的。
我真切地感受到,音乐不仅仅是我美丽的理由,也是那位白裙少女美丽的理由,是千千万万为它沉醉的人美丽的理由。音乐的作用不是为了证明我,也不是为了让我成为厉害的人,给平凡的人带来不平凡,让普通的人拥有美丽的灵魂,这才是它的意义。
初识钢琴的我是被她给人的带来的美丽所吸引,可是学琴到今天的我,追求的已经不仅仅是她的美丽。我想追求一个可以驾驭音乐的灵魂,我不想仅仅让音乐带给我美丽,我也想让音乐因我而美丽。只有让音乐美丽了,这样的美丽,才是永恒的。
我像是重获新生般奔跑回家,和妈妈说:“我不卖琴了。”
我开始从重新识谱开始,把以前学过的曲子重新学习,这条路很长,可我不害怕,因为我的心是坚定的,我没有放弃音乐,我只是放弃了那个从前迷茫的自己,那个比赛也许是我学琴生涯的最后一场比赛,但不会是我学琴生涯的结束,我不会放弃音乐,因为它是我心灵的养料,是我灵魂的美酒,是我无法割舍的东西。
后来,我又一次坐在了钢琴前,娴熟地调整自己和钢琴之间的距离,将手轻轻地放在琴键上,仿佛一根羽毛飘零许久,最终落在一朵花上。
于是在这空旷的夏夜里,我又再一次奏响了那首《小步舞曲》。